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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计划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保障培养人才规格和质量要求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文件。是学校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


本教学计划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标和专业介绍》及高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制订的。本教学计划的制订中,充分体现了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现代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规律,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确实贯彻执行了党中央提出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思想,以教育法规为准绳,大胆借鉴和吸取国内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山西中等教育的发展及其现状,充分反映我校学分学年制的优点,落实和实现学校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重应用、高素质”的“T”型、“X”型人才的模式。


一、本年度教学计划修定的几个基本要求: 
1.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高的文化素养、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际能力、善于实施素质教育的中等教育师资及其它专门人才。
2.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某一专业方向的知识和技能,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在学习方法、教学能力、科学研究等方面受到有计划训练,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具有操作和使用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学制和学习年限:学习期限为3~6年。
4.课程分类: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制性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实践课。
5.课时比例:公共必修课占35%左右,专业课占50%左右,跨专业选修课占4%左右。
6.学分要求:学生毕业时至少应修满160学分,根据各专业要求不同,只能上浮,不得低于本标准。

二、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教学计划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来确定的。
2.课程的学分是根据:①该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社会需求;②该课程的学时数等两个因素共同确定的。
3.为了奠定学生厚实的专业基础,在教学计划中,要确保各专业主干基础课的学时和学分。
4.各专业的每门选修课都限定较少的学时和较小的学分,同时对学生有一个总的学分要求,学生为取得选修课的总的学分,就必须修够足够数量的课程,从而达到宽口径的目的。
5.本教学计划的必修课程都设置有难度等级。难度等级是根据各门课程的理论性强弱、抽象程度、要求专业基础知识的深、广度确定的。它分为A、B、C三等,A等是相对难度最大的课程,供教师教学和学生选课与学习参考。
6.为了提高本科学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在师范专业中增设《教育技术学》公共必修课。
7.本教学计划适用于2003级本科学生。
8.本教学计划的解释权在山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山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