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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入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保证。为加强我校教材订购与选用工作,保证教学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的订购:
1.凡我校学生上课使用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统一组织订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准擅自订购,也不准将自编或协编教材私自发给学生,自行收费。
2.教材科提供预订书目和新教材出版信息。各学院应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教研室认真研究,周密考虑,参看预订书目和各种教材信息,提出选用教材预订计划。各院系教学秘书要认真填写《×××年××季教材预订计划表》,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系主任、院长审核签名后,在规定期限内送教材科,教材科根据教学计划进行审查后再行预定。
3.教材的订数:必修课教材数量=各班学生人数+教师用书数量。为避免教材积压,选修课教材必须交纳预定金才能办理预订,否则,不予订购。
4.临时补订外购教材,应填写《补订教材单》,经学院审批后,送交教材管理部门统一办理预订。
5.选订、更换新教材时,一般须在原有教材使用完的情况下预订。
6.预订教材应同教学计划相一致。教材科将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信息,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对于所订教材与教学计划不一致问题,有关单位须提出书面理由,经教务处长审批后,方可预订。
7.选订教材是一项严肃而具体的工作,各学院教研室、任课教师都必须认真对待,要防止教师个人随意订书。已预定报出的教材,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教学计划变更或教学改革等原因需更换教材的,应经教务处长审批后由教材科向新华书店联系退换。如退换不成仍应考虑使用。确实不能使用需报废处理时,应经教务处审批。
8.选用预订教材,坚持谁预订谁使用的原则。如未经批准,轻易变动计划所造成的教材积压,应由所在院和有关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
9.使用经批准编写的自编教材,须填写《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经有关部门和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交由教材科统一发放。
二、学生教材费的收缴使用
1.新生入学时,需向学校计财处预交教材费,教材科凭交款凭证发放教材。
2.各班均应指定专人(班长或学习委员)分管学生教材的领取及教材款项的结算工作,避免无专人管理而造成混乱,保证学生迅速,及时领取教材。
3.分管学生教材费的班长或学习委员,一定要保存好领取教材的单据,以备学生离校前当作结算书款的凭证。
4.为了保证教材及时供应,中途遇有书款不够用时,教材科及时通知有关班级补交书款,不补交款者不预订教材。
5.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学生缴来的教材款,只限于学生在教材科购买教材用,不支付教学单位和教师个人擅自给学生另买教材或推销自编教材等资料用款。各单位不准再向学生收款发放教材。
三、教材供应:
教材选用、预订、采购、保管和发放,既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
1.教材应于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发行,确保学生课前有书。
2.学生购买教材,应以班为单位(持各班教材费登记本)到教材科购买。开学初两周内集体领取,一律不对学生个人售书。
3.任课教师用书由各院教学秘书(持学期教学计划)到教材科领取。如教材版本和任课教师不变,三年内不重复发放。
4.凡在教材科领取的教材,如发现错装、缺页等可持原书到库房调换。
四、教材选用的原则及条件:
1.开设课程,应优先使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优先使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今后,凡第一次采用上述优秀教材、21世纪新教材者,每门课程的工作量每课时以1.2计算。
2.所开设课程已有多种质量较好的优秀教材可供选用,则不再选用自编教材。
3.在保证选用教材质量的前提下,应注意所选教材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4.选用的教材应具备与本门课程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与系统性,贯
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5.选用的教材须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与该课程教学大纲相一致,符合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认识规律,内容恰当,阐述清楚,文字精炼,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有利于掌握本门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