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

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规范


                     

   

    实践教学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我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规范如下:

    一、实习基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单位以及个人的积极联系和配合,经教务处专门考察,只要条件具备,即可按规定程序建成我校的实习基地。

    二、实习基地建设应本着方便工作和节约经费,坚持就近布局的原则,一般以省内为宜,特殊学科的教学实习,可以例外。

    三、基地单位的基本条件:教育思想端正,有建设基地的动机并且有能力承担指导实习的任务,具备实习生必要的生活、学习的基本条件,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水平,并能热情支持和积极配合我校的实习工作。

    四、实习基地建设程序:各单位或个人根据联系的情况,提交联系单位情况介绍,并与联系单位签定实习基地建议意向书,填写基地建设申请报告一并递交教务处;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察、洽商;学校与联系单位正式签定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挂牌,启用。

    五、要重视对实习基地的培育和管理,定期开展对实习基地的检查与评估,每年召开一次由各教学单位和基地单位参加的工作研讨会,交流信息,总结经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基地工作,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

    六、为保证实习基地的稳定性,必须建立与基地单位的互利合作关系。学校将赋予基地单位毕业生优先挑选权,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为基地单位提供人才,科研及力所能及的其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