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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的需要,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及教育的发展趋势,改变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规格单一的状态,提高高校毕业生的社会适应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学位委员会于1998年下发了《关于试办双学士学位班的管理规定》,2001年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又下发了《关于试办双学位班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法学、公共事业管理等六个专业试办双学位班。现将我校双学位班的试行办法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试行“双学位”制度旨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扩展学生的成才空间,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为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人才,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开辟一条可行的人才培养途径。
攻读双学位的本科学生在学习本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另外修习其它专业的学位课程,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本专业课程及第二专业学位课程,可获得两个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二、双学位专业的学制、课程
1.双学位专业的学制一般为2年,学习从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始;
2.双学位专业的课程为该专业的主干课程,根据培养要求课程设置一般为8—12门;学分数为40左右;总学时为800学时左右;每学期开设2—3门。
三、申请攻读双学位的条件
1.申请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
2.本科学生入校后,修完本专业第一学期的课程,主要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其它课程及格,校内英语考试达到一定要求或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并学有余力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四、双学位的授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质优良。
2.本专业成绩优良,符合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并获得本专业学士学位。
3.完成另一本科专业学位课程所规定的学分数,成绩合格。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双学位专业除外),成绩在65分以上,或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双学位专业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简称PETS-4)。
5.在读期间,本专业不及格课程累计不超过三门,双学位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6.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
五、双学位班管理办法
(一)教学管理:
1.各专业双学位班由各专业所在院系负责管理。
2.要求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两周到所在院系领取、填写《山西师范大学攻读双学位专业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同意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会同各院系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到教务处办理注册手续。
4.每学期第三周教务处公布各专业双学位课程开课计划。
5.双学位课程任课教师由各院系择优选派,课程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6.双学位课程开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或寒暑假期间进行。
(二)学籍、成绩管理:
1.双学位专业的课程成绩和学分记入《山西师范大学双学位专业成绩单》进行单独管理。
2.学生在修习双学位课程过程中一旦出现不及格课程,立即取消其攻读双学位资格,以前所获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3.学生在攻读双学位过程中如因各种原因中途提出停学、停修,以前所获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中途提出停学、停修的学生以后不允许重新申请修读。
4.学生在攻读双学位期间如出现违纪现象的立即取消其攻读双学位资格。
(三)收费:
攻读双学位的学生按每学分80元向学校交纳学习费用(按学年收取)。
山西师大教务处
二○○三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