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

关于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本科生及各专业专科学生外语课程达标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我校专科及特殊本科专业(艺术类、体育类)英 语教学,提高外语教学质量,调动这些专业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使其外语水平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我校决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本科生及全校所有全日制专科学生必须参加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并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方可毕业。

   一、体育类、艺术类本科专业学生毕业时必须通过PETS二级笔试考试;

   二、专科学生毕业时必须通过PETS一级笔试考试;

   三、以上所述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没有通过相应等级,毕业证缓发,在毕业后两年内可申请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发放毕业证书。

   四、体育类、艺术类本科学生从2001级起执行;专科学生从2002级起执行,其它年级执行以往规定。

   五、以上所述专业学生校内英语考试正常进行,英语课程结业之前如通过相应等级PETS考试,英语课程可以申请免修,在此之前英语课程不合格者必须重修。

   .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