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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外语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专业外语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外语学院专业外语教学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教学
承担专业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要结合专业外语教学的特点,计真钻研教材,积极探索教学规律,不断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外语应用能力。同时,任课教师要从严治学,严格要求学生,严格管理。
二、考核
教育部组织的外语分级考试,是衡量学生外语学习成绩和教师外语教学效果的较好的测试手段,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此,根据英语专业教学大纲和历年来外语分级考试情况,学校规定:我校外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生(含师专选拔生)必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英语专业分级考试。具体规定为:
1.二年级学生必须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2.四年级学生必须参加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八级考试成绩低于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40分)者,不能毕业;低于50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3.学生仅因八级考试没有达到要求,不能毕业者,按结业对待,在离校两年内,可通过自学,向学校申请返校报名参加八级考试。达到要求者,可领取毕业证,八级考试成绩超过50分(包括50分)者,可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三、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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